課程資訊.政府補助課程
| 編號 | 19 |
|---|---|
| 課程名稱 |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訓練班 |
| 課程日期 | 2013-07-02~2013-09-28 |
| 課程時間 | 每週二、四、六 |
| 時數 | 107 |
| 招訓對象及 資格條件 |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本國籍。 (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
| 課程詳細資訊 | 詳情請參閱報名網址 |
| 上課位置 | 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28號5樓 |
| 費用 | 12000 |
| 報名網址 | 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3.aspx?OCID=53318 |
| 注意事項 | 1.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職訓局核定訓練費用5%,餘者退還學員。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1/3,訓練單位應退還職訓局核定訓練費用50%。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已逾訓練總時數1/3者,不予退費。 2.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完成繳費後,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3.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或50%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4.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5.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一,且取得結訓證書者,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6.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為裁字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
| 備註 | 連絡電話:3393-7778 承辦人:楊詠忻 傳真:2394-3502 電子郵件:tpf.il33937778@gmail.com |
歡迎加入
會員工會
臺北市網路技術服務人員職業工會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企業工會
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
星宇航空公司企業工會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企業工會
建國啤酒工場企業工會
圓山大飯店企業工會
彰化縣網路平台外送員職業工會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企業工會
臺灣銀行企業工會
台北市大眾傳播職業工會
台北市皮鞋業職業工會
台北市竹工業職業工會
台北市婚禮設計服務人員職業工會
台北市蛋類加工業職業工會
台北市帽蓆編織業職業工會
台北市農事服務業職業工會
台北市寢具業職業工會
台北市銀行行員職業工會
台北市線類編織業職業工會
台北市鑲牙齒模承造業職業工會
臺北市肉類處理職業工會
臺北市保全業職業工會
臺北市藝品業職業工會
台北市報紙廣告業職業工會
台北市豆類加工業職業工會
北台灣汽車客運業工會聯合會
兆豐金控集團工會
台北市陸上運輸服務人員職業工會
台北市各業工人聯合會職業工會
台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
台灣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工會
臺北市捷運公司企業工會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企業工會
台北市農事服務業職業工會
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
臺灣銀行企業工會
台北市蛋類加工業職業工會
臺北市記帳業職業工會
星宇航空公司企業工會
顧問單位
新北市藥妝運送服務業職業工會
新北市冰果冷飲服務業職業工會
新北市中央印製廠工會
彰化縣網路平台外送員職業工會
新北市保險業務職業工會
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
